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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07 11:07  来源:江门市财政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6日至6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江门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局党组作了反馈,指出我局存在四个方面共48个问题。江门市财政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截至10月31日,对巡察组指出的48项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过程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坚持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学习林应武书记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市委有关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整改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在财政工作中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提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水平,坚持认真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19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34次,组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4次,学习讨论第一议题30项。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局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先后多次召集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重点工作坚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各局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迅速成立由李文聪同志任组长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统筹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处理整改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科室抽调9名同志组成,具体承担整改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反馈等。

(三)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7月22日下午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聪同志紧接着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江门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9月1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四)狠抓落实,有序推进整改。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及时制定整改工作台帐,对整改工作进行严格督查督办,实行销号式管理、倒计时工作制,扎实推进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局上下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推动问题的解决。

二、聚焦问题,狠抓整改,以高度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实推进落实

针对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上下统一思想、迅速行动,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更加规范完善,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进取担当意识明显提高,队伍作风更加务实高效,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等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工作已见成效。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 班子自身建设不重视的问题

(1)针对政治学习不深入、不全面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建立常态学习机制。坚持落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设议题、党支部“三会一课”长期主题,坚持不懈推进理论武装。

②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从中心组组成人员、职责分工、集中学习研讨、学习管理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关于江门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要点的报告》及每季度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2)针对对全省财政系统重大典型曾志权腐败案件反思不深刻。未能及时研究和完善修订相关制度,廉政风险防范不力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①落实工作任务,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均成立了“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工作,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共216条,针对干部队伍专项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共171条。全面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全市组织自查自纠的预算单位共785个,目前,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均基本完成重点检查环节工作。

②印发《江门市2019年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晰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工作权责,推动我市财政工作高效安全运转。

③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个人、科室(属下单位)廉政风险及评估风险等级,梳理每项权力事项的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汇编《江门市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2.党组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3) 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党组议事工作制度不完善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局党组各项工作制度。修订印发了《中共江门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明确了“三重一大”具体内容,细化讨论程序,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程序,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正确。

(4)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修订印发了《中共江门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并明确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前将会议材料提交局党组成员研究,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发言的制度。 2019年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各党组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一发表意见,最后党组书记表态,经民主决策形成最后结论,准确记入会议记录并贯彻执行落实。

(5)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标准,确保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议题、内容一致,严格做好党组会议记录,指定专人专本记录,凡是党组会议作出有关“三重一大”事项的决议,完整记录议事过程,并形成会议纪要。今年以来每次党组会议记录都详细将党组会议研究过程、各党组成员的表态情况、研究结果等内容反映到会议记录中,切实做到会议记录内容详实,有据可查。

3.推动重点工作效果欠佳。

(6)针对推动财政支出力度不足。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率均在全省排第16名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建立每月通报制度,每月向市直各部门、各市(区)通报支出进度情况,落实末位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研究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各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督导。2019年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为78.1%,超过序时进度,支出进度在全省排名第10位,比2018年上升了6位;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为63.4%,支出进度在全省排名第13位,比2018年上升了3位。

②落实项目预算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和统筹收回资金共27,981.33万元,经报请市政府十五届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安排用于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现正对截至9月底支出进度未达序时进度90%的项目进行统筹压减。

(7)针对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慢、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印发《江门市2019-2020年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各市(区)和项目实施单位提前储备帮扶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规范使用扶贫资金。督促恩平市财政局落实整改,恩平市已将滞留省级贫困村互助资金和省级扶贫培训专项资金的按规定使用和收回处理。

(8)针对环境保护资金支出慢。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落实调研工作,加强分析研判,与市府办、市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并组织专题会议针对上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进行督导,完善市本级及市县项目库储备工作,调整安排三个项目220万元。

②2016-2019年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7186.6万元,截止9月底支出23055.51万元,支出率62%,与第二季度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数据相比,支出金额增加了9622.59万元。

(9)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足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2019年以来,我局党组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9次,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

②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涉农资金、注册会计师和工程评审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以来,全市财政系统2019年共摸排线索20条,其中市本级3条。

③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实施办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对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落实问题。

(10)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制定《江门市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党组统一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②结合我局实际细化意识形态相关制度,修订完善《江门市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强化涉密敏感信息监控管理,严禁通过电子政务外网、QQ、微信、微博等传递涉密或敏感信息,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学习研究、部署、调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严格落实每年不少于2次向市委宣传部报告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增强了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

(11)针对研究防范“邻避效应”意识不强,处理机制不完善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积极参与污水、垃圾、禽畜无害化处理等相关项目的研究,根据部门职责,支持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完善建设和运行投入保障机制,做好防范“邻避效应”工作。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5.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12)针对对党建工作指导不足。党组重业务、轻党建,对党支部和基层党建督促指导不足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党建工作,通过听取各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汇报,把从严治党责任传导下去。按要求每季度填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定期研究解决本局在作风、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②坚持和落实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两会一评议”等组织生活制度,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全面严起来、实起来。

③创新以“一支部一品牌”方式制定财政特色党建品牌项目,推进党建工作与推动财政收支管理、财政重大改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民生保障、精准脱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起来。以机关党建带动“两新”组织党建,加强新时代“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1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深刻,互相批评辣味不够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制定了《中共江门市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于9月1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我批评不遮不掩,相互批评直言不讳,达到了统一思想、提升认识、红脸出汗的目的。将继续严格执行《江门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1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多数支部没有年度总结和年度计划,个别支部书记没上党课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抓实党支部建设,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

②梳理完善机关党支部建设工作制度,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健全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压力传导、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机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制度,督促党支部做好每年度的总结和计划,全面提升机关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5)针对党务管理不严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认真执行《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参考模板》,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工作。加强对专兼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落实轮训机制,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

6.选人用人问题较多问题。

(1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酝酿动议环节不完善,讨论、表决过程不清楚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健全工作机制,规范选人用人。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对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学习,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等环节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②落实干部考察、选拔纪实有关规程,推进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对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必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动议、个人事项填报、核查个人档案、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以及面谈等工作,并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各个环节纪实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7)针对干部交流轮岗不及时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优化科室分工和人员配备,规范人员岗位调整工作。目前,已对16名财政干部进行了轮岗。

②拟定《江门市财政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讨论稿),待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后执行。

③加强与上、下级部门的人员双向交流,今年共选派3名业务骨干到省财政厅参加重点工作,2名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多渠道培养锻炼干部。

 (18)针对不重视干部培养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在2019年开展的选拔任用工作中,提拔8名40岁以下中层干部(其中:35岁以下2名,30岁以下1名),推荐交流1名40岁以下副处级领导职务到市直单位任职。

(19)针对抽调混岗混编使用干部人数多。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机构编制澳门黄金城,黄金城赌城,建立干部混编使用情况工作台账,根据实际逐步理顺人员编制关系,已分步分批进行落实。

(20)针对合同工薪酬管理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已修改《江门市财政局合同工管理规定》(讨论稿),进一步规范合同工薪酬发放的考核程序和标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明。

(21)针对工会、协会换届严重超期。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按要求全部完成换届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工会、妇委、局各社团的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委员,确保党团工青妇、社团的工作有序开展。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整改

7.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2)针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及时完善责任体系,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及时传达贯彻和研究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已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议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及《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23)针对“三转”落实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已于2018年9月5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不再分管财政业务工作。

 (24)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开展好谈话提醒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谈话提醒工作机制,并印发《江门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实施办法》,围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加强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做好谈话提醒原始记录。

②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杜绝“好人主义”,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

(25)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2018年8月,驻局纪检监察组在我局发布了《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受理检举申诉公告》,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邮箱,抓好受理登记、呈报阅批、跟踪办理、回复反馈等工作环节。建立由驻局纪检组、人事教育科、办公室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违规违纪案件的审查力度,用好问责利器,强化问责实效。

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请示报告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意识。

(26)针对干部监管不到位,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不力,社团管理和兼职报备审批不严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①认真执行《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暂行实施意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了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完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力度。

②再次梳理核查干部职工的社会团体兼职和备案手续办理情况,特别对兼职任期、年龄、履职情况及是否取得报酬进行重点审核。对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已按规定做好审批备案手续。

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27)针对违规组织评比表彰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取消发放信息稿费和上级征文奖金加奖奖励,收回2015年、2017年全省财政征文组织奖及全市财政征文组织奖返纳至市财政学会账户。

 (28)针对滥发离退休干部电话费补贴。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已于2018年2月取消发放离退休干部电话费补贴。进一步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老干局《关于做好市直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离退休干活活动开展,规范离退休干部经费使用和核算工作。

 (29) 针对公车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没严格执行内部公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申请表填写不规范,对属下单位车辆的财务核算监管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重新修正补充有关管理资料,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格。加强对属下单位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属下单位严格执行《江门市财政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办法》,切实规范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报销手续。

(30)针对下属单位违规接待、奖励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属下单位已于2019年9月27日收回发出的比赛奖金5000元。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管理制度,对承办的运动比赛或其他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资金预算安排,严格按照有关工作流程办理申报审批工作。

9.“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31)针对存在形式主义。存在“表态高、行动少、落实差”、文山会海、“痕迹管理”等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健全完善督办工作责任机制、兼职督办员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动态反馈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工作考核力度,参照市委、市政府做法,将督查督办工作作为各科室(属下单位)和全局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依托局督查督办电子监察系统,把市委市政府交办和局的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局科室考核和个人考核指标体系。

②大力整治文山会海现象。认真落实市《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具体措施》,按照压减率不低于35%的指标要求,严格把好发文关,大力精简文件,今年1-10月,全局发送公文比2018年同期压减约50%。同时,严控会议数量和会议时间,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对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会合并开。严格落实局年度会议安排计划,原则上不许召开计划外会议。

③完善工作情况报送通报机制。大力压减对各科室(属下单位)工作检查通报事项,减轻各科室材料重复报送压力,对于可以依据现有材料加工完成的工作,一般不要求各科室(属下单位)再报送相关材料。在要求各科室(属下单位)报送材料过程中,加强研究和沟通,尽量做到一次性告知,并尽可能预留较长的准备时间。

(32)针对官僚主义突出。对预算单位、基层部门的诉求,主动考虑解决较少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把“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与主题教育的调查研究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深化,围绕中心工作确定12个课题开展深调研,切实做到听民意,察实情,出实招。

②结合“红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督促各党支部开展财政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调研,主动听取各单位的需求,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③主动开展送服务活动,建立与市直部门沟通协商机制,不断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重点加强对各市区深化财政改革和开展创新性工作的指导,形成上下工作合力。

 (33)针对存在享乐主义。部分干部贪图安逸,担当精神不足,抽调人多、合同工多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增强干部担当精神。按照市委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足用好“四种形态”。

②逐步减少抽调人员,并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进一步规范合同工管理。

(34)针对评审业务存在评审进度慢、待审项目积压现象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组织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担当精神,在主动作为上狠下功夫。明确加班措施,确保市重大项目评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招聘高水平专业人才,积极落实“导师制”,全面提升评审队伍的专业素质,促进评审效率提高。

②完善评审制度,制定并实施《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预(结)算送审资料预受理审查制度》,从评审源头把控送审资料的质量。落实提前介入措施,争取评审工作主动权。

③强化评审风险控制,开展多项评审业务的抽查复核工作并通报复核结果,倒逼评审工作质量的提升。同时积极配合市发改局修订《江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放管服”改革加强财政评审动力,进一步减少评审项目积压现状。

(35)针对2018年决算简表报送滞后且影响了全省进度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①认真分析2018年决算简表报送滞后的原因,深刻反思,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根据《关于编报2018年度全省财政总决算的通知》,认真做好财政总决算的后续工作,按照2018年度全省财政总决算后续各节点任务倒排工作时间,严格抓好落实,按时完成2018年总决算报表后续各节点编报任务。

②通过改进编审方法,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决算报表汇审会议,采用系统公式、审核模版数据比对、合规性人工审核等多种方式强化报表审核,有效保证决算数据的准确性,在确保严格按照上级时限要求完成的基础上,提高决算报表质量。

 (36)针对存在奢靡之风。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日常支出财务监管,切实抓好本局及下属单位厉行节约的工作。进一步规范职工食堂管理,停止向干部职工的家属供应膳食。

(四)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的整改

10.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多。

(37)针对老干基金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管理。

(38)针对老干聚餐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老干局《关于做好市直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离退休干活活动开展,立行立改,规范老干聚餐费用列支、离退休干部活动组织、经费使用和核算工作。

 (39)针对重复购买保险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学习,取消为干部职工集体购买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40)针对下属单位未建立财务制度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制定了《江门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江门市财政信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江门市财政学会财务管理制度》《江门市预算研究会财务管理制度》。

11.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大。

(41)针对小微双创专项资金超范围列支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①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审计局到蓬江区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要求蓬江区政府迅速开展整改,并及时上报有关整改情况。

②建立长效机制,起草并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府〔2019〕26号),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42)针对归垫资金未及时收回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已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做好已垫付资金的记录和跟踪,同时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基建管理相关规定,及时跟进办理财政已垫付资金的归垫和收回工作,避免出现财政资金长期滞留在外等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现象。

(43)针对财政资金存放定期存款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按照2018年制定的《江门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增值保值存放暂行办法(试行)》,对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放分配资格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根据评标结果每月进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放,并将分配存放结果于次月在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并于2019年10月根据市审计的意见对《江门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增值保值存放暂行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

(44)针对拨付资金到位慢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从“高度重视、做好支出台账、建立支出情况月报机制、加强与资金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盘活资金、落实财政扶持政策”等六个方面加强对下达资金的支出管理工作提出全面要求和规范,要求各市(区)财政形成支出月报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刻与各市(区)沟通了解、督促整改,落实动态监管、提高资金效率。

 (45)针对注资企业管理不到位。投入财政资金设立江门市投资公司,存在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权责不清、未落实市场化招聘专业人员以及管理决策机制不顺等问题。

完成状态:正在落实。

整改情况:

已会同市国资委共同研究有关市本级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和理顺江门投资有限公司管理有关工作。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局正向市委改革办草拟市本级政府投融资体制有关工作报告,为进一步理顺江门投资有限公司的管理及运作打下基础。

(46)针对履行项目评审职责不到位,在参与市经信局组织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审过程,现场核查走过场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已协助市纪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两名同志进行调查处理。

②起草并报经由市政府出台《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府〔2019〕26号),明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权责,建立“部门保留审批项目清单”和“财政部门参与分配项目清单”,对纳入“部门保留审批项目清单”的市级专项资金,做好组织项目审批、验收和考评。

12.财政监督检查覆盖面窄、成效差。

(47)针对财政监督检查覆盖面窄、不严格,对各市(区)监督检查力度不足,2016年至2018年没有对各市(区)财政开展省市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等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

①2019年对市直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小金库”问题、预决算公开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场检查,共49户(会计信息质量21户、“三公”经费使用情况15户、“小金库”问题8户、“私车公养”问题5户),另外对市直90户预算单位的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网上核查,大幅增加了检查单位户数。

②对2018年发现部分单位的违规问题,已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追回违规资金等处罚措施,将继续加大违规问题处罚力度。                

③2019年以来,已对台山市2017-2018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情况开展了重点检查,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积极跟进鹤山市、恩平市挪用、套取、闲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资金已收回。

(48)对审计发现问题跟踪处理不到位。对市审计局在《关于小微双创专项资金的审计报告》中超范围列支的情况没有跟踪核查或处理等问题。

完成状态:已落实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加强小微双创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追回违规资金等处罚措施,收回蓬江区不符合条件的奖补项目资金。

三、标本兼治,常抓不懈,以政治站位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市财政局党组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症”、剖析“病灶”,加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同时,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完善财政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延伸拓展,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发挥好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把市委巡察成果转化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市财政局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为我市打造成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作出积极的财政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0-3521133;邮政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江门市财政局人事科 ,邮政编码: 529000;电子邮箱: jmsczjrsk@126.com  。                        

 

 

 

中共江门市财政局党组

2019年11月1日